按照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,根据地球科学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,现将地球科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调剂复试结果(第二批)公示如下(见附件)。
1.总成绩计算:总成绩=考生初试总分÷初试总分满分×100×50%+复试成绩(百分制)×50%。
2.公示时间:2023年4月15日—4月27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(工作日)向地球科学学院实名书面申诉;
3.入围拟录取名单考生若放弃拟录取,请于4月17日上午12:00前将书面声明交(寄)至地球科学学院办公室(主楼315B);
4.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30日前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(转人事档案、政审表或者提交定向合同)。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,由考生自己承担。所有拟录取名单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后,方为正式录取名单。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。
5.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同步确定联合培养导师。
6.联系信息邮寄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地球科学学院院办公室(主楼315B)(邮寄材料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)邮编:430074
联系人:张老师; 电话:027-67883008; 邮箱:yjs01@cug.edu.cn
7.校监察处027-67884345; 校研招办027-67885153; 邮箱:yzb@cug.edu.cn
地球科学学院
2023年4月15日